2008年1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法趣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古案 钩沉
“明镜高悬”下的杨乃武与小白菜
    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术语中,没有明确、肯定证据的诉讼,称为“疑狱”。也就是说,受到怀疑但无法确证的人,即所谓“事出有因,查无实据”,罪名应该成立,只是在处刑的时候可以适当减轻处罚。
    查无实据仍应处罚,是因为当官的总被认为是高人一等的先知先觉者,为民父母,为民作主,自然不会冤枉好人。历代衙门里高挂的“明镜高悬”匾额就是说明这个意思。
    这方面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:
    杨乃武是余杭县的秀才,家中有三楼三底的房屋,底层一间出租给开豆腐店的葛品连。葛品连的妻子毕秀姑生得眉清目秀,平时爱穿绿衣白围裙,人称“小白菜”。两家关系融洽,杨乃武还教毕秀姑认字,街坊上风言风语“羊吃菜”,为了避嫌,葛家租房两年后搬出了杨家。
    余杭县知县刘锡彤是个贪官,杨乃武曾作诗讽刺。刘锡彤的儿子刘子翰乘葛品连不在家,有一次上门强奸了毕秀姑。地痞无赖也经常到门前调戏。葛品连老实无能,反而为此责骂毕秀姑,夫妻失和,毕秀姑一度赌气到尼姑庵出家,后来才被葛品连劝回。
    同治十二年(1873年)秋天,葛品连生病,嘱咐毕秀姑买药,不料服药后病情转重,医治无效死亡。葛品连母亲受人挑拨,到县衙控告毕秀姑谋杀亲夫。刘锡彤在验尸后确认葛品连是中毒身亡,抓来毕秀姑严刑拷打。因毕秀姑供述刘子翰强奸之事,刘锡彤就一定要毕秀姑承认是和杨乃武通奸,受杨乃武指使杀夫。毕秀姑受刑不过,只得承认。杨乃武也被抓来,备受毒刑,屈打成招。两人都被定为死罪。
    杨乃武这一年参加了乡试,就在受审时得知中了浙江第四十八名举人。由于当时浙江官场上下尽是湘军系统官员,而朝中有不少浙江籍大官,杨乃武的妻子和姐姐两次上北京申诉,导致浙江省籍的官员和湘军系统官员的党争。这个案子反反复复经过三年多、前后九次审理,最后是由朝廷刑部“提京”审理,才定为冤案。
    当时西太后掌权,为了平衡朝中过于强大的湘军系统官员势力,批准为这个案件平反,浙江一大批官员丢了乌纱帽,刘锡彤充军黑龙江。可是最后的定案认为杨乃武虽然没有通奸和谋杀罪,但是“品行不端,士行有亏”,仍被褫夺他的举人及秀才的功名;毕秀姑杀夫、通奸罪名虽然洗脱,可是依旧处杖八十。
  摘自《獬豸的投影》 作者郭建